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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最新车船税收费标准回到页头

车船税税目税额表:单位:元/辆.年、元/吨.年

税目 计税标准 每年税额 备注
载客汽车 大型客车 核定载客≥20人 600 包括电车
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10-19人 480
小型客车 核定载客≤9人 420
微型客车 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≤1升 240
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96 包括半挂牵引车、挂车
三轮汽车 96  
低速货车 96  
专项作业车 96 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,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
轮式专用机械车 96 指具有装卸、挖掘、平整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
客货两用车 96  
摩托车 每辆 96  
船舶 净吨位≥10001吨 6 拖船是指专门用于拖(推)动运输船舶的专业作业船舶。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%计算
净吨位2001吨-10000吨 5
净吨位201吨-2000吨 4
净吨位≤200吨 3

备注:
(1)微型客车的确认及应纳税额:
  微型客车的确认标准为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≤1升。纳税人须提供微型客车相关证明资料;纳税人不能提供微型客车相关证明资料的,税务机关按小型客车的计税标准征收。
(2)车辆自重的确认:
  车辆自重是指车辆的整备质量。对于“机动车行驶证”上未注明整备质量参数的,按总质量减去核定载质量的差额作为计税吨位,或由纳税人提供能确认车辆整备质量的相关资料。对于“机动车行驶证”上未记载相关参数,纳税人又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,应指引纳税人到车辆管理部门补登相关数据。纳税人不补登相关数据的,由税务机关根据“机动车行驶证”记载的数据核定征收。
(3)车辆自重尾数在0.5吨以下(含0.5吨)的,按照0.5吨计算;超过0.5吨的,按照1吨计算。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.5吨以下(含0.5吨)的不予计算,超过0.5吨的按照1吨计算。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,一律按照1吨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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